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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公共门厅 邵东一车主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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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2 | 点击量:876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礼军)1021邵东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针对电动车乱停乱放,占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日前,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邵东市永兴路与景秀路交汇处的中央华府小区一住宅公共门厅处违规停放一台电动车,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立即通知车主移车,车主在接到电话后,迅速到场处置,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讲解了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的危害与影响,对物业和业主普及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并对车主予以警告处分。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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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